(八)阿闍黎
一、何謂「阿闍黎」?
1.阿闍黎是教授佛法的師父,密法必須經過阿闍黎傳法灌頂始可修持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九十冊第一四七頁)
2.阿闍黎就是「上師」,教授師也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一○二冊第一四七頁)
3.金剛阿闍黎是教授師,他教授密法給眾生,是不祇在入世的成就,最終也是出世的成就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九冊第三十七頁)
4.金剛上師頭戴「五佛冠」,右手「金剛杵」,左手「金剛鈴」,代表了「金剛薩埵」的法務,其責任就是弘法度眾生。「金剛上師」有—最勝義,尊上義。
此「金剛上師」於金剛乘教中,於諸大乘法中,最勝無上之謂也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一○一冊第一七○頁)
5.「阿闍黎」,就是說已經深入佛法的三昧之中,能夠體驗到「五相成身」而且有證驗的,是真正的一個金剛上師,是一個教授師。(密教智慧劍8第一八三頁)
6.受「阿闍黎」灌頂,就是荷擔如來大業。(密教智慧劍8第二○一頁)
7.蓮生活佛說:「金就是不變色,剛就是不變體。道心堅固不退,最是要緊,金剛就是一種持續。如來的慧命,就靠金剛上師去延續,去廣傳。」
二、要具備什麼樣的資格才可稱為上師?上師又有什麼等級?
第一,入諸佛海會,受了阿闍黎灌頂。修持一切法已得到相應。由根本上師印可為上師。
第二,自己入毘盧性海,歷代的祖師印可,諸佛菩薩印可,很真實的得授記,可以為上師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六十三冊第一九四頁)
第三,行者受根本上師親自灌頂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一○一冊第一七○頁)
金剛上師,一般分有四等:
阿闍黎耶—僅知事相儀軌,依信心而行,是初級上師。
大阿闍黎耶—知事相與理相,是中級上師。
金剛阿闍黎耶—理智均能解通,是上級上師。
大持明金剛阿闍黎耶—已得無上智,一切成就,是無上上師。
「真佛宗」的蓮生活佛,自然是解三密人中為上首,是金剛手菩薩,執金剛秘密主,入毗盧遮那大光明海,是明心見性,生死自主的大持明金剛阿闍黎。很簡單的說,如果沒有真正的得大證悟,西藏活佛怎有可能再來皈依蓮生活佛!所以跟隨「蓮生活佛」,就具有成佛的正當條件,就是正確的真密法。
蓮生活佛要「真佛宗」的上師們自己珍重,「蓮生活佛」給大家灌頂為初級上師,是要大家得無上智,得一切成就。這樣才是「毗盧遮那」,才是「真佛宗」的真正金剛上師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六十三冊第一九四∼一九六頁)
三、金剛乘(密教)的「阿闍黎」,有哪二種次第?
1.龍智云:「佛說金剛乘,有二阿闍黎,一謂重持咒,二謂住靜慮。」
前者即是住咒「生起次第」之阿闍黎。後者即是住定「圓滿次第」之阿闍黎。
前者住咒的阿闍黎較多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一○二冊第一四七頁)
2.住定圓滿次第的阿闍黎,必然具備了生起次第阿闍黎之一切德相,並有增上功德,這種阿闍黎是很少的。
我(蓮生活佛)認為,今之世上,要找真正的金剛上師或是「住定圓滿次第之阿闍黎」,簡直太難了,太難了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一○二冊第一四八頁)
四、為什麼修持密法,必須去依止一位真正的「大持明金剛阿闍黎」?
有下列諸項原因:
1.真正的金剛上師,他瞭解密法修持的「事相」,真正的金剛上師,是由實際修行得到佛陀自證之境界,也就是有了「明心見性」的開悟者。
2.密法要真正實修,真正的金剛上師,由於有實修得證的經驗,才能夠教人,其中的真諦,才可以傳人。
3.修持密法,一定要依止有真正的得證,且是有歷代傳承之金剛上師才可以的,這樣修密法的人才可能有成就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五十九冊第九十七頁)
五、在《金剛鬘經》中,一位阿闍黎須具備哪些德相?
1.善息災等業—懂得怎麼消除眾生的災難,包括個人的、團體的、跟眾生的這些業障。
2.知咒瑜伽軌—懂得怎麼去持明,去唸咒,懂得怎樣去修行。
3.行施住淨戒—就是他一切的行為,就是很慈悲的去佈施眾生,也能守住清淨的戒律。
4.具最勝忍進—他能夠很堅強的,以最勝的心去忍辱、去精進。
5.晝夜勤修行,有慧善工巧—看他的行為,看他的言語,都是非常有智慧的。他懂得一切的方便的方法。
6.具師長德聚,說名阿闍黎—這樣子是一個金剛上師。
7.內愛樂集密,外作聲聞行—他能夠知道一些內法,常住在極樂世界,懂得一些密行,外作聲聞行。
以如是教授,轉教諸弟子,當知為大師—這樣的阿闍黎,再教很多的弟子,這樣子算是一個大師了。(密教智慧劍5第五十四、五十五頁)
六、何以藏密制度中,傳法的大阿闍黎可以說是「活佛」資格?
佛教的密宗(密乘),最重視師承,而皈依受灌頂直到能當傳法上師,也有很嚴格的規定,須從結緣灌頂、學法灌頂、傳法灌頂等等手續。結緣灌頂是傳一法給你結結緣,修修看。到了學法灌頂就是學一切密法了。至於傳法灌頂,就是「阿闍黎」灌頂,也就是荷擔如來家業,可以當上師傳法。在這過程中,要當傳法上師,有二個條件才可以,第一是根本上師,原來的師父認可。或修持了一切法能相應,由諸佛菩薩認可。其實傳法上師可以說是「活佛」的資格,因為一切法相應,就是「明心見性,生死自主」。〈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七冊第四頁〉
七、何謂「活佛」?
「活佛」就是已經成了佛的人,他仍然活在人間。佛是代表最高的成就,擺脫煩惱、大徹大悟、超生涅槃、不入輪迴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八冊第一七六頁)
八、為什麼祇有西藏才有「活佛」轉世之說?
轉世投胎,是每一個人,每一個六道眾靈的自然現象,所以轉世之說,原來是宇宙自然界神秘的進行現象,沒有一個是例外的。然而西藏的活佛,他們的願力是度化眾生,西藏人相信,這些活佛可以重返人間,以資完成他們的未了之願望。活佛是修持奪舍佛法的,有了進化與了解的力量,就可以自主自己的再一次投胎轉世,這是西藏活佛有轉世之說的主要理論與實際現象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七∼八頁)
西藏活佛轉世,要經過的程序是,「占卜」、「降神」、「看海(湖)」、「尋覓」、「測試」、「認定」等步驟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八冊第一七六頁)
九、簡述西藏活佛的等級?
蓮生活佛參考了「中國西藏」一書,特別把西藏活佛,分出等級如下:
第一等活佛—像達賴喇嘛、班禪喇嘛、外蒙的哲布尊丹巴、內蒙的章嘉呼圖克圖。由皇帝冊封,是一等活佛。
第二等活佛—西藏可以任藏王的四大林呼圖克圖算第二等。理藩院冊封。
第三等活佛—西藏大寺院的住持活佛,如拉卜楞的嘉木樣呼圖克圖、昌都地區的帕巴拉呼圖克圖,算第三等,是理藩院冊封的。
第四等活佛—歷代甘丹池巴的轉世,算第四等。
第五等活佛—西藏三大寺中的錯欽朱古,算是五等。
第六等活佛—西藏三大寺中的札卷朱古,算是六等。
第七等活佛—西藏三大寺中的康村朱古,算是七等。
第八等活佛—依照慣例,只要獲得格西學位的,就有資格轉世,此等活佛若有「地位」,有「寺院」,弟子幫其找轉世,就是八等活佛。
第九等活佛—這等活佛被稱為捐班活佛。這就是一個普通喇嘛,不論他修煉如何,只要他有足夠的財力,就可以到西藏政府去捐一個活佛頭銜,而且還可以捐到一個較高級的地位活佛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八冊第一七五頁)
十、簡述西藏一般喇嘛成為「活佛」的程序?
一般的喇嘛,要成為「甘丹池巴」的活佛,是困難的很,先完成顯教的五部大經。取得格西的學位。進入上密院或下密院修密法,先上升「翁則」(領經師),再上升「堪布」(密院住持),退休後成了「甘丹池巴」的候補人員。
喇嘛能熬到「曲結」(意為法王)的地位,多數已白髮蒼蒼的老頭了。這是一般喇嘛正式成為活佛的一般程序。
而冊封的,是走偏門的。冊封的有二大要素:
(一)有寺院,有領地。(二)有財力,有信眾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八冊第一七六頁)
西藏活佛有實修的,有掛名的,有優有劣,有內證金剛三昧的,有表面混飯吃的,大家要具有分辨的「明眼」才好。
我(蓮生活佛)感嘆,這真是一個末法時代啊!(蓮生活佛文集第一一七冊第二○○頁)
十一、如何分辨「真上師、假上師」?
假上師的特徵:
1.不守佛教的戒律,胡作非為,任何戒律均不守。
2.沒有慈悲心,喜歡發脾氣,忿怒心特別重,怨天尤人,瞋心不止。
3.貪求弟子的供養,開口要錢,永遠也沒有滿足的時候。
4.自己特別的驕傲,對人很傲慢,一點也不慈祥。
5.是非曲直,不去分辨,離開正直,反而去為非作歹。
真上師的特徵:
1.一切的行為舉止是合乎佛的戒律。
2.真正具備了「多聞」、「實修」、「正思」的三種智慧。
3.上師確有得證,有時候會顯示出他無意中的法力。
4.真上師性情平和,遇一切波折,也能堅忍,做事有始有終的。
5.對自己的弟子,能因材施教,使弟子能漸趨成就。
6.接受供養,不會亂要錢,也不會指定價錢,凡一切做法,均是隨意,一切為眾生,為發揚佛法,不可標價,非為利益之故。
7.精通宗派的事相與作法,知曉一切顯密教理。
8.有大智慧,任何密法均通曉。
9.真上師內外德均充實也。
這是「真上師」的德相,這樣的上師是真上師。
我們若遇到一位真正的金剛上師,就得良機勿失,馬上皈依接受灌頂,接受真正金剛上師的傳法,開始﹁敬師、重法、實修﹂,真心修學正確密法,以期得到正確的成就。
先觀察上師的特徵,若發覺是假的,就不要去皈依,免得受到假上師的欺騙,假上師不但自己騙自己,還要騙別人入地獄,這是最可憐的人天慘劇。
真上師與假上師的分辨,第一重要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六十三冊第一九七∼一九九頁)
備註:在蓮生活佛文集、開示錄所出現的阿闍黎、金剛阿闍黎、上師、金剛上師、活佛、仁波切(車)、呼圖克圖,是為同一意義。並已於燃燈第七十五期之(1)何謂「阿闍黎」中,已說明清楚。
另列以下資料,提供參考:
呼圖克圖也就是「轉世活佛」。(密教智慧劍1第一三七頁)
重新轉世投胎的上師,就是仁波切(活佛)的身份,他要繼續走修行的路,繼續未來弘法度生的工作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一二八冊第七十二頁)
(九)戒律
一、何謂戒律?
「戒律」,就是防止佛教徒邪非之法律也。
先了解戒律的四相:
戒法—是如來所制定的律法。
戒體—領納戒法於心,生防非止惡之功德。
戒行—隨著戒體而如法動作是戒行也。
戒相—其行止的差別,戒有五戒、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之分別。
由此,我們即可明白:「戒律」的功用,正是防非止惡的功德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一冊第八十五頁)
二、何謂戒律的功用?
蓮生聖尊認為其功用有三:
遠離一切邪惡非法。
攝善聚福證悟如來。
利樂一切有情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一冊第八十六頁)
三、為什麼在密教,認為﹁戒行﹂是獲得修煉成就的第一要素呢?
密教的戒律,應該比顯教更嚴格。︿蓮生活佛文集第九十七冊第九十五頁﹀
密教不但重傳承,尤重戒行,認為戒行是獲得修煉成就的第一要素。續部中說,修密法若不具備戒德,不但得不到任何成就,反而會生遭惡報,死墮永無超脫的金剛地獄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一三四冊第一七六頁)
西藏密宗格魯派,黃教,是很重視戒律的,因為只有戒律清淨,你的修法才能夠有實際上的相應,這是從戒律來的。
你屢次犯戒,這樣子怎麼有可能修法會有相應呢?(佛法縱橫談三第一九四頁)
在金剛乘中,當弟子的要接受純淨的教導,不要自我妄為,這是保持了佛法的清淨,也就是身的清淨,口的清淨,意的清淨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九十七冊第一三九頁)
佛教的戒律,主要是讓佛弟子避免惡習性的「沾染」。
「守戒」可以避免惡習性的「沾染」,如果不沾染惡習性,心就比較容易入於禪定,所以「守戒」是非常重要的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一一七冊第五十六頁)
四、簡述密教最基本的二個戒。
真佛宗的弟子皈依一定要守五戒,這是所有佛教行者都應守的。
密教應先守二個戒,一個是事部戒,即「事師法五十頌」,即如何承事上師,再來就是「密教十四大戒」,屬行部戒,這是屬於密教最基本的二個戒。(虹光大成就6第一○七頁)
五、為什麼學習密法,必先熟讀馬鳴菩薩的「事師法五十頌」?
佛法的本身,是重禮儀的。「事師法五十頌」是講:學生如何來恭敬上師的禮儀。
皈依的弟子要如何才算合於皈依的本份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二∼九十三頁)
在皈依前,就要好好去瞭解上師,平時「視師如佛」才對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九十七冊第九十五頁)(註:文中的「上師」是指根本傳承上師。)
社會的秩序由法律來維持,佛教的法由師徒之間的「事師法五十頌」來維持。(蓮生活佛在一九八六年八月二日於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六、簡述「事師法五十頌」。
「事師法五十頌」解釋如下:
第一條,十方世界中 三世一切佛
恒於灌頂師 三時伸禮奉
解釋:弟子要在一日之中,三個時辰(日初、日中、日落),禮拜與憶念自己的上師,如同三時拜佛般的恭敬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九十七冊第九十四頁)
第二條,起最上恭敬 合掌以持花
散彼曼荼羅 頭面接足禮
解釋:對壇城獻花,對上師恭敬的行五體投地的大禮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三頁)
對密教的壇城及密教的上師,均要起最上的恭敬,用合掌或持花來散彼處,用頭面頂禮,用頭面手觸上師足,是身供養的表徵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九十七冊第九十三頁)
第三條,彼師或在家 及新受具戒
置經像于前 則息諸疑謗
解釋:上師不管是在家或出家,或剛受具足戒,祇要在佛像前、經前,都要恭敬,不得有懷疑及毀謗的惡念頭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四頁)
第四條,若出家弟子 常淨心承事
已坐當起迎 唯除於敬禮
解釋:對上師淨心承事,懂得讓座之禮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四頁)
第五條,彼師及弟子 當互審其器
若不先觀察 同得越法罪
解釋:拜師前要先觀察老師,是否可承師,老師也要注意這位弟子可教導否,否則,同樣犯了不如法的過失,都是輕忽罪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四頁)
當一個弟子想要皈依一個上師以前,要先了解一下,了解這個上師,他的背景,然後他的一切經歷,甚至他本身的品性如何,要先了解一下,認為值得皈依才去皈依,因為有時候,你看到一個人,看到每一個老師,哎呀拜師了,只是想要拜師,碰到一個上師就拜一個,其實有很多也是錯誤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六條,若忿恚無慈 貪愛多輕浮
傲慢自誇矜 抉擇不應依
解釋:容易發脾氣,無慈悲心,貪心愛虛榮,傲慢自我誇張,這樣的老師,不應去皈依,所以要皈依先看清楚老師的習性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四頁)
第七條,具戒忍悲智 尊重無諂曲
了秘密儀範 博閑諸論議
解釋:有大慈悲的,有大智慧的,守住戒律的,自我尊重,不諂不曲,通一切法的,才是好的上師,所以擇師時就必須注意了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五頁)
真正的上師要了解一切的佛法、密法,包括顯教密教,所有一切的法。從最基礎到最高深,通通要明白的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八條,善達真言相 曼荼羅事業
契證十真如 諸根悉清淨
解釋:一切法通達,親證十地菩薩之果位,六根清淨,沒有煩惱,才是好上師也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五頁)
皈依的上師是了解所有的佛法,對顯密教一切的儀軌,修行的程序,他已經得到了,進入了那個境界,他把這個修行的方法再教給大家,大家得到了,這樣子他才是真正好的上師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真正的上師,他是完全心中非常開朗,像光明的大日一樣。所有的毀謗進入他心中就燒了。所以大家記住,皈依的上師是如大日一樣,能夠解脫所有煩惱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九條,若彼求法者 於師生輕毀
則謗諸如來 常得諸苦惱
解釋:求法的弟子,不可毀謗上師,罵上師如同罵佛,一定很苦惱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五頁)
有的人他認識自己的上師不清,或者看出上師的毛病,他就會毀謗。在這當中也許是上師真的有錯,也許沒有錯。但是你皈依了他,你就要尊重他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十條,由增上愚痴 而獲于現報
為惡曜執持 重病相纏縛
解釋:毀謗上師,是很愚痴的,很快得到報應,天上惡神入其心,必得重病,不得解脫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五、九十六頁)
一個真正的上師,他有龍天護法守護在他的身旁,一個假的上師,一定有惡鬼在他的四周。不管你皈依的對不對,你都不能毀謗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二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十一條,王法所逼切 及毒蛇傷螫
冤賊水火難 非人得其便
解釋:毀謗上師,必犯王法,被毒物所傷,水災火災盜賊均至,一切惡鬼神常給災難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六頁)
一個佛教徒,他本身就是不可毀謗的,甚麼人都不可以毀謗的,何況是真正的上師。這是一個修養的問題,毀謗也不是一件好的事情,所以就是了了於心,知道了就好了,也不要放在心上。要養成不隨便毀謗,或者是根本不毀謗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九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十二條,彼頻那夜迦 常作諸障礙
從此而命終 即墮於惡趣
解釋:毀謗上師,自有惡神來賜災難,死後入三惡道,即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六頁)
一個人有了毀謗的念頭,那個東西就來盜氣。所以早上修得很好,晚上都盜光,那等於沒有修。按照解釋所說,毀謗了真正的金剛上師,死後會入三惡道,就是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九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十三條,勿令阿闍梨 少分生煩惱
無智相違背 定入阿鼻獄
解釋:弟子承事上師,勿令上師有一點煩惱,若違上師意旨,背叛上師,入阿鼻地獄。(蓮生活佛文集四十六冊第九十六頁)
弟子在承事上師方面,勿令上師有一點煩惱。尤其是人的口最容易搬弄是非,讚揚的少,毀謗的多,要知道罵上師如同罵佛,口供養的弟子,無智而搬弄是非,是違上師旨意,入阿鼻地獄。(蓮生活佛文集九十七冊第九十三、九十四頁)
第十四條,受種種極苦 說之深可怖
由謗阿闍梨 於中常止住
解釋:阿鼻地獄是最苦的地獄,由於毀謗上師,就如此恐怖,痛苦無盡。(蓮生活佛文集四十六冊第九十六、九十七頁)
第十五條,彼阿闍梨者 弘持正法藏
是故當一心 輒莫生輕慢
解釋:弘持正法的上師,弟子要一心承事,若有輕慢心,就犯以上重罪。(蓮生活佛文集四十六冊第九十七頁)
對上師一心承事的話,真正的上師會了解到你的心,他一定會教你法,使你因為上師的教法,而有成就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九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十六條,常於阿闍梨 承事而供養
發生尊重心 則蠲除障惱
解釋:盡心供養上師,尊重上師,由於上師加持,始可滅障礙、煩惱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七頁)
眾生給上師供養,上師也給眾生祝福,這個祝福就是一種加持的力量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十七條,又復於師所 樂行於喜捨
不於己身 何況於財物
解釋:自己生命都可犧牲,何況財物,喜歡施捨的人有福報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七頁)
第十八條,勤修無量劫 難證如來果
今於一生中 阿闍梨賜予
解釋:修行人若未逢上師,無法修持成佛,所以上師傳法,修持成佛,功德由上師所賜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七頁)
碰到一個真正的金剛上師,他才能夠成佛,因為他傳的是真正的密法,真正的密法當中才有無上成佛的心法,所以成佛的功德是上師,真正的上師給他的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十九條,普護其深誓 供養諸如來
恭敬阿闍梨 等同一切佛
解釋:奉事上師,是自己初入門的誓願,同供養佛一樣重要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八頁)
由於真正的上師本身就是象徵著佛法僧。入密教之門,就是供養上師跟供養佛是一樣的重要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二十條,微細所愛物 特諸最上珍
求無盡菩提 誠心悉奉獻
解釋:上師是一體三寶,用最好的東西承事,有無量無邊功德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八頁)
用最好的東西觀想給上師,給所有的佛菩薩,只要出自你的心意很好的,那就是個很大的功德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二十一條,施佛阿闍梨 念念常增長
是最勝福田 速得菩提果
解釋:供養上師,供養佛,是最勝福田,很快得證菩提果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八頁)
第二十二條,如是求法者 具戒忍功德
不虛誑於師 當獲金剛智
解釋:對上師很誠意的敬奉,有忍耐性,不虛假的,一定可得如來金剛的智慧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八頁)
去求一個法、學法、求法,都是要忍耐的。
求法越辛苦,求得的法就越珍惜,越容易得到的就丟掉,跟破掃把一樣的不會珍惜的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八月二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二十三條:若足踏師影 獲罪如破塔
於床坐資具 騎驀罪過是
解釋:不得足踏上師的影子,不得坐上師的床,不得用其常用之器具,這都有罪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八、九十九頁)
這是表示一種尊敬的意思。
平常做人也要有禮貌對長輩呀,對師長呀,有很多事情也是平常的一種禮貌,並不是硬性規定要這個樣子的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八月二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二十四條:若師所教誨 歡喜當聽受
自己或不能 則善言啟白
解釋:歡喜接受上師的教誨,若辦不到,可婉轉將情形表達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九頁)
第二十五條:由依止師故 所作皆成就
現樂及生天 何敢違其命
解釋:由於上師傳法,弟子才能成就一切法,上師是無上福田,弟子勿違其命令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九頁)
上師把這個法傳給你,你因為得到法,才能成就法,這個飲水思源,上師根本就是佛法僧的源頭,也就是佛法的源頭。對於上師本身來講當然因為是傳法的關係,一定要得到法的成就,一定要懂得如何恭敬上師,這是一定的道理。沒有說我得到法然後我修法,又不恭敬傳法的人,這樣都是一種矛盾。(蓮生活佛於一九八六年八月二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第二十六條:師財如己命 師愛敬若師
師眷如己親 敬奉毋疏怠
解釋:替上師守財,如同己命,不得浪費。恭敬上師所恭敬的人,恭敬上師之眷屬,不得怠慢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九十九頁)
第二十七條:不應於師前 覆頂及乘輿
翹足手扠腰 安然而坐臥
解釋:在上師面前,儀表要端莊,像惡形惡狀的動作,翹腳或手扠腰的動作均不可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○頁)
第二十八條:或事緣令坐 勿舒於雙足
常具諸威儀 師起速當起
解釋:威儀是佛弟子應有的,坐時雙足勿圖舒服而伸。上師一起立,馬上要跟著起立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○頁)
第二十九條:若於經行處 不應隨舉步
端謹立於傍 無棄於涕唾
解釋:上師必經之路,宜在旁肅立,恭迎恭送。上師若咳嗽、鼻涕,也不得有嫌惡之心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○頁)
第三十條:亦勿於師前 私竊而言說
及鄰近語笑 歌舞作唱等
解釋:在上師面前,不可竊竊私語,一切不莊重的舉動,一律去除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○、一○一頁)
第三十一條:或令坐或起 各安徐禮敬
若於險路中 自己作前導
解釋:對上師的指示,都要安詳敬禮,走在較危險之路上,要自己引導上師前進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一頁)
第三十二條:又不應於前 身現疲勞相
屈指節作聲 倚柱及牆壁
解釋:在上師面前,精神要振作,不要有氣無力之樣,小動作均須停止,身體不倚柱靠壁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一頁)
第三十三條:或浣衣濯足 及澡浴等事
先白師令知 所作無令見
解釋:洗衣洗澡洗足,先告上師,勿令上師看見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一頁)
第三十四條:又復於師名 不應輒稱舉
設有困問者 當示之一字
解釋:不得隨意呼叫上師的名字,有人問,告於法號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一、一○二頁)
第三十五條:師或令幹集 當伺其遣使
於彼所作事 憶持常不忘
解釋:常聽候上師之差遣,牢記上師交代的事,盡力去完成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二頁)
第三十六條:或笑嗽伸欠 則以手遮口
若有事啟聞 當曲躬軟語
解釋:凡想笑、打哈欠、咳嗽,均用手遮口。有事情要講,須躬身恭敬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二頁)
第三十七條:若在家女子 淨心來聽法
合掌具威儀 專視於師面
解釋:女子聽法,端莊第一,雙手合十,專注精神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二頁)
女弟子聽佛法,要以最清淨的心來聽法,要雙手合十,端莊兼具威儀,專注精神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九十七冊第九十二頁)
第三十八條:聞已當奉持 捨離於憍慢
常如初適嫁 低顏甚慚赧
解釋:上師傳法,女子要細心奉持,不可自高自大,如新嫁娘一般,低頭學法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二頁)
第三十九條:於彼嚴身具 無復生愛樂
與善非相應 皆思惟遠離
解釋:女子學法,要離虛榮,世俗飾物,不生喜愛,凡是不善的,要思遠離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三頁)
第四十條:常慕於師德 不應窺小過
隨順獲成就 求過當自損
解釋:學師之德行,上師若有小過,不應擴大渲染,要學會隨順上師才有成就,若渲染上師之過,自己反而學法不成,有輕慢心,害了自己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三頁)
第四十一條:說法度弟子 曼荼羅護摩
城邑同師居 無旨不應作
解釋:凡是一切法事,全應照上師的意思而作,沒有上師指示的,不可作之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三頁)
第四十二條:或說法所得 淨施諸財物
悉以奉其師 隨得而可用
解釋:講經說法傳法的收入,應是上師的,若上師應許如何支配,才能動用之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三頁)
第四十三條:同學及法裔 不應為弟子
亦不於師前 受承事禮敬
解釋:傳承法統,不可亂,同拜一位上師,不可再互為師或徒,這是法統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四頁)
第四十四條:若以物上師 二手持奉獻
師或有所施 當恭敬頂受
解釋:呈物給上師,二手恭敬。師有施予,同樣雙手恭敬過頂領受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四頁)
第四十五條:自專修正行 常憶持不忘
他或非律儀 愛語相教示
解釋:佛弟子須專注修行功課,永恒不止,不合戒律的,不可行,不可故意尋上師之過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四頁)
第四十六條:若師所教 或病緣不作
當作禮咨陳 斯則無其咎
解釋:上師的教導,要一一遵行,若因病,作不成,要婉轉解釋,如此才沒有過失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四頁)
第四十七條:常令師歡喜 離諸煩惱事
當勤而行之 恐繁故不述
解釋:一切所作所為,必須常使上師歡喜,所有一切煩惱事,替上師解決,努力行之,恭敬供養,侍奉上師,不懈怠。事師法甚多,所以不全部說出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五頁)
第四十八條:彼金剛如來 親如是宣說
及餘教所明 依師獲成就
解釋:佛如此說,依止上師,能得大成就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五頁)
第四十九條:若弟子清淨 皈依三寶已
當付事師法 先令熟諷誦
解釋:凡有弟子來皈依,要他熟讀「事師法」,不得犯錯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五頁)
第五十條:次授秘密教 使成正法器
根本十四墮 同應善誦持
解釋:弟子皈依灌頂後,再傳密法,使其成正法之修者,有密宗根本十四墮之戒律,也須教授之,使之受持,而成善金剛修持者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六冊第一○五、一○六頁)
(註:此「事師法五十頌」文中的「上師」是指根本傳承上師。)
七、簡述「密教十四根本大戒」
密教的戒律,應該比顯教更嚴格,密教一開始,就有十四條根本墮戒。所以凡是金剛弟子,一定要了解一切金剛秘密的戒律,而且要了了於心,一切戒律要盡力去遵守,永遠不破戒,尤其這根本十四大戒,一條也犯不得的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七九頁)
第一條,對於上師身口意不恭敬。
解釋:上師由於代佛傳法,是一體三寶,密教以師為第一皈依,平時就視師如佛。所以弟子在皈依前,就要好好去了解上師,免得皈依之後又後悔,形成了對上師身口意的不恭敬,既然皈依了,就要敬師重師,如此才有功德,才有佛法成就。若毀謗,就犯了「密教根本十四大戒」第一條,墮金剛地獄。(註:此段文字中的「上師」是指根本傳承上師。)
若皈依上師後,確實知道這是一位假上師,沒有真正的佛法修為,可以疏遠這位上師,再皈依真正的上師,但對原來的上師最好也不要批評毀謗,如此才不失為金剛乘的弟子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七九頁)
第二條,對顯密律儀不遵守。
解釋:顯教密教的戒律非常多,這是防止佛教徒行邪為非的規律,如五戒、十善乃至二百五十條戒均是,持戒獲得的力量就是戒力,密教金剛乘的弟子,顯密律儀都要守得住才可以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○頁)
第三條,對金剛兄弟起怨諍。
解釋:同門與同門或同門對別門。同樣是金剛乘,不得起怨恨或鬥爭之心。所以真佛宗有「禮敬同門,尊敬上師」的戒律,特別重要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○頁)
第四條,忘失慈悲心嫉有情樂。
解釋:金剛乘的弟子,要有慈悲心,不可嫉妒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○頁)
第五條,畏難不度退失菩提心。
解釋:以慈悲心來度眾生,任何大惡之人均要度化他,不怕困難,不可退卻,以眾生皆有佛性,去感動他,不能畏懼困難,失卻了菩提正念,而菩提發心,就是度盡眾生的大發心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○頁)
第六條,毀謗顯密經典非佛說。
解釋:目前社會上,有很多人毀謗經典,說這本是偽經,那本又是偽經,在未明白前,最好不要妄論,因妄論就是毀謗,犯了戒也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一頁)
第七條,灌信不具授密法。
解釋:傳授密法的人,祇有具上師資格的人才可傳授密法,上師的資格由根本上師認可,及入毘盧性海,由本尊認可。若無此二者認可,自稱上師,傳授密法,稱為「灌信不具」,沒有灌頂,信未立也,未得上師之實也,不得傳授密法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一頁)
第八條,損苦自蘊不如佛。
解釋:金剛上師如佛一般,金剛乘的弟子就是佛子,也是法王子,損害他人,惱苦自己,充滿五蘊之心,均不合佛的戒律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一頁)
藐視自己的根本佛性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一冊第九十頁)
第九條,偏廢空有不學空心。
解釋:﹁空﹂同﹁有﹂要並重,「空心」即「無心」,這法門也要修證,不得偏廢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一頁)
第十條,與謗佛破法惱害眾生者為朋。
解釋:這一條同第五條看似衝突,其實不然。我們可以去度化謗佛破法者,去度化惱害眾生者。但是不可同謗佛破法者,及惱害眾生者,站在同一條線上,不得交成好友,互相嬉戲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一、一八二頁)
第十一條,自矜勝法忘失密意。
解釋:自己經常強調自己的法力第一,以法力逞強,忘掉自己修密宗的成佛,救眾生,發菩提心的本來意義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二頁)
不觀想「空」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一冊第九十一頁)
第十二條,不說真密法障破善根。
解釋:真正的上師,要傳授真正的密法,若不傳授真正的密法,而不度一切有緣眾生,是障破善根,是犯戒的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二頁)
第十三條,法器及密法材料不完全。
解釋:修一切法,用一切法器,傳一切法,材料要齊備,始不犯戒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二頁)
完全忽視你的神聖誓約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一冊第九十一頁)
第十四條,毀謗婦人慧自性。
解釋:對婦道人家不破壞她的慧性,即平等觀之意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二頁)
誹謗女人。因女人是智慧的根源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一冊第九十一頁)
以上十四條,是學密宗的根本大戒,學密的人要受圓滿灌頂,也要知道這十四根本大戒,若沒有受圓滿灌頂及守十四根本大戒而學密宗,這種學法,是不如法的,是學邪法的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四十八冊第一八二、一八三頁)
八、上師們犯了戒律,有何刑罰?
死墮金剛地獄。
有九種橫死:(一)中邪魔法而死。(二)官刑誅戮。(三)非人奪精氣,身中惡疾。(四)火焚。(五)水溺。(六)惡獸噉食,車禍。(七)墮崖、土埋。(八)毒藥咒咀自殺。(九)刀兵災死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八十一冊第一二四、一二五頁)